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評審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辦質〔2013〕11號),《山東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考評辦法》(魯建管質安字〔2014〕22號)文件精神,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推進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規范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創建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濟南市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以下簡稱安全文明工地)的評審。
第三條 濟南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按規定程序自愿申報。評審堅持 “公開、公正、公平”和“部門指導、專家評審、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濟南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報時,中標項目中含有一個以上單體工程時,以項目為單位進行申報;中標項目僅含有一個單體工程時,以單體為單位進行申報。原則上不接受地下工程(車庫)、附屬工程(門衛室、配電室等附屬用房等)的申報。
第二章 申 報
第五條 申報濟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以項目為單位申報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項目總建筑面積應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長清、濟陽、商河、平陰縣轄區內監督工程申報面積為16000平方米及以上;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項目總建筑面積應在12000平方米(含)以上;長清、濟陽、商河、平陰縣轄區內監督工程申報面積為10000平方米及以上;
(二)中標項目僅為一個單體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積應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長清、濟陽、商河、平陰縣轄區內監督工程申報面積為8000平方米(含)以上;
中標項目僅為一個單體住宅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積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長清、濟陽、商河、平陰縣轄區內監督工程申報面積為5000平方米及以上;
(三)按規定辦理了安全措施備案手續;
(四)按照我市“綠色通道”相關要求已進入監管程序的工程;
(五)不具備上述評選條件,但現場安全管理效果突出,具有影響性的個別工程,經評委會同意,也可參加安全文明工地評選;
(六)兩家或兩家以上的施工企業聯合承包一項工程,并根據工程中標通知書簽訂聯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聯合申報。
第六條 申報濟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在申報前,應由初評小組對施工現場是否具備滿足安全文明工地的基本要求進行審查,符合下列申報基本條件的方可進行申報。
(一)達到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規定的開工前建筑揚塵治理措施的相關要求。
1. 嚴格按照《建筑安全文明標準圖集》及《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規范建筑工地現場圍擋設置的通知》(濟建質安監字〔2015〕10號)要求設置圍擋。
必須采用硬質圍擋,圍擋設置連續、封閉、牢固,建筑工地圍擋的高度必須設置為2.5m;采用彩鋼板圍擋的,板材厚度≥0.8mm。
2. 施工道路、材料及加工區場地實現100%硬化。
施工現場出入口、場內道路、辦公生活區、加工區、料場等按要求進行硬化處理,主要道路寬度≥6m,一般道路寬度≥4m;混凝土厚度:主要車行道路不宜小于200mm,一般非機動車使用道路不小于100mm。
3. 按規定設置自動洗車機等車輛沖洗設備并正常使用。
按照規定配備車輛沖洗設施,設置位置應合理并確保正常使用。沖洗設備必須具備淤泥槽、沉淀池、清水池;洗車機應為9mX4m的全自動沖洗設備;附配移動式手動沖洗設備。
4. 現場道路兩側、基坑周邊、作業面等部位安裝自動噴淋管、場內設置移動式霧炮車、利用塔吊大臂安裝降塵噴淋管并確保正常使用,沿建筑物高度方向自第三層起每10層內安裝立體降塵裝置。
5. 裸露土地覆蓋
場地內不能硬化的裸露土地必須采取覆蓋或綠化措施,覆蓋率100%。
6. 現場安裝遠程視頻監控及揚塵污染監測設施,并與建筑主管部門揚塵在線監控系統實時聯網。
(二)現場其它臨時設施的設置符合《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文明圖集》的要求。
第七條 符合申報條件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在工程開工后到評審辦公室辦理申報手續,并攜帶下列資料:
(一)《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申報表》(附件1)一式二份;
(二)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備案登記證復印件一式二份;
(三)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復印件一份;
評審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核查,將符合要求的工程列入評審計劃,建立評審檔案并移交評審初評小組。
第三章 評審組織
第八條 評審工作在市城鄉建設委統統一指導下,由濟南市建筑工程質量協會負責組織實施,評審工作設置初評委員會和終評委員會。初評委員會由市質安站有關成員及建筑行業有關專家組成,終評委員會由省、市主管部門有關領導及省、市建筑行業有關專家組成。
(一)評審委員會下設評審辦公室、初評小組及復審小組。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的申報、登記等日常管理工作由評審辦公室負責受理,過程評審工作由初評小組及復審小組完成;
(二)初評小組具體負責階段初評工作;復審小組由監督機構及有關建設、施工、監理企業的相關專家組成,負責對初評小組推薦的工程進行復審;
評審專家應由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人員擔任。
(三)終評委員會負責對年度通過復審的工程進行年終總評審。
第九條 評審分為三個階段:
(一)由初評小組對申報工程進行階段性初評,符合要求的向初評委員會推薦進入下一階段的評審;
(二)由初評委員會選取評審專家組成復審小組對初評小組推薦的工程進行復審,符合要求的由復審小組向初評委員會推薦進入年度總評審;
(三)每年年初,終評委員會組織對上年度通過復審的工程進行年終總評審。
第四章 階段初評
第十條 初評小組接受相關工程的申報資料后,按照以下程序對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進行階段初評。
(一)階段初評:
1.階段初評分為三個階段,即基礎施工階段、主體結構施工階段、裝飾施工階段,基礎階段和裝飾階段至少安排一次初評;
2.初評小組對列入評審計劃的工程,及時編制初評計劃,填寫《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初評計劃表》(附件2),確定各階段初評時的形象進度要求,并告知參評單位;
3.當工程形象進度到達初評計劃所確定的部位時,施工總承包單位會同建設、監理單位按要求填寫《 階段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評審申請表》(附件3),報送初評小組,初評小組應于一周內到位實施初評檢查,初評工作完成后填寫《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評審匯總表》(附件4);
(二)初評小組應將各階段初評結果及時以書面形式報送至評審辦公室。對初評中達不到評審標準的工程,通知評審辦公室撤銷其參評資格;符合評審標準的,按照下列施工進度要求提請評委會組織復審:
1.建筑物在20層以下的,時報時間為主體結構施工一半進度時(不包括砌體);
2.建筑物在20層以上的,時報時間為主體施工三分之二時(不包括砌體)。
(三)初評委員會根據初評結果組織評審專家對通過階段初評的工程隨機抽取一定數量進行集中復審。
抽取的工程數量:
1.對于申報的工程,按照項目,全部進行復審;
2.按照項目申報的工程,復審小組可隨機抽查該項目單體工程數量的40%進行復審,符合要求即視為項目復審符合要求;
復審應根據初評小組的初評情況及時安排,復審完成后,將復審情況反饋至評審辦公室。
(四)通過復審的工地由初評小組繼續對其裝飾施工階段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跟蹤,如相關工程在后續施工中其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不符合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的相關要求,初評小組應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及時將相關情況反饋給評審辦公室,取消其年終評審資格。
第十一條 評審標準和要求
(一)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應符合《建筑工程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的基本要求;
(二)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保證項目得分達到規定標準,匯總表總得分達到85分及以上;
(三)現場文明施工必須達到濟南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圖集》要求,并符合濟南市有關揚塵污染防治的相關規定,符合綠色施工的要求;
(四)施工現場防護標準化,防護設施齊全、整潔、美觀、規范,防護措施完善;
(五)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資料經核查真實、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 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實行一票否決制,對施工現場存在下列問題的取消其評審資格:
(一)未按照濟南市揚塵污染防治要求在施工現場采取相關措施,現場圍擋、大門、洗車設施、場地硬化、裸土覆蓋、噴淋、視頻監控等項目不符合要求,現場揚塵污染嚴重的;
(二)未按照規定對現場使用的建筑起重機械進行檢測、驗收及使用備案的;
(三)未按照《濟南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圖集》設置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設施的;
(四)未對現場重大危險源做有效監控,在初評過程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
(五)發生過一般安全生產事故以上的或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
(六)因施工原因對周邊建筑或構筑物產生安全隱患,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工地因未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被媒體負面曝光的;同一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因安全生產文明措施不到位被出具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兩次以上的;
(八)經評審專家復審評分不足85分的;
(九)經評審專家研究認為應一票否決的其它情況。
第五章 總評及公布
第十三條 對通過階段初評的工程,評審委員會于次年年初邀請省、市有關專家進行年度總評審。進入年度總評審的工程應在通過初評后以項目為單位提交以下資料:
(一)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創建情況總結;
(二)介紹安全文明工地創建過程中安全管理情況的影像資料,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三)與相關工程建設許可文件相符的工程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的人員確認文件,工程施工過程中相關人員有變更的應附有相關法定變更材料。
第十四條 總評審流程如下:
(一)聽取評審委員會對進入年度總評審的相關工程初評情況的簡介;
(二)審查相關工程初評資料;
(三)觀看相關工程視頻;
(四)對進入年度總評審相關工程發表評審意見,給出總評結論。
第十五條 通過年度總評審的工程獲得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稱號,由市城鄉建設委員以文件形式對相關工程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后,對相關工程進行公布,為相關單位、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頒發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申報省級建筑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及省級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的工程必須滿足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復審評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基本條件。
第十七條 獲得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稱號的工程,如在后期施工期間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有較多問題或出現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所規定的一般及以上等級事故的工程項目,對已獲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稱號的,將取消其榮譽稱號;對已獲省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稱號的,將建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其榮譽稱號。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評審辦法》(濟建質安站字〔2016〕15號)同時廢止。
附件:1.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申報表
2.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初評計劃表
3. 階段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評審申請表
4.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評審匯總表
5.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復審聯系單
6.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撤銷聯系單
7.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相關資料要求
8.濟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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