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鼓勵建筑施工企業爭創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積極推動安全質量標準化,推進全省建筑安全管理總體水平的提升,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省建設廳成立貴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評選委員會,負責全省評選工作。評選委員會主任委員由省建設廳分管廳領導擔任,副主任委員由省建設廳施工處處長和省建筑安全監督檢查總站站長以及省建筑業協會負責人擔任,成員由?。ǖ?、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ǖ?、州、市)安全監督機構及部分大中型建筑企業安全方面專家組成。
評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評選活動中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檢查總站。
第三條 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為貴州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及其他有影響工程等安全文明施工最高榮譽獎。
第四條 評選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每年評選一次。
第二章 申報和推薦
第五條 我省行政區域內符合下列條件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及其他有影響工程等均可申報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
(一)單體工程建筑面積5000m2以上或工程造價500萬元以上;且在復查評選時,申報工程的形象進度在主體結構施工階段。
(二)申報工程自開工以來,未發生四級或四級以上重大安全質量安全生產事故,且申報企業本年度未發生過四級或四級以上重大安全質量安全生產事故。
(三)申報工程的各方責任主體沒有違反基本建設程序,沒有違反《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行為。
(四)申報工程配備的項目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符合要求;特種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施工現場沒有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安全防護、場容衛生、消防和環境保護管理符合規定要求。
(五)申報工程的承建單位沒有受到過有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且沒有拖欠工人工資行為。
第六條 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工程所在的市(州、地)建設局申報,市(州、地)建設局初步審查后,向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評選委員會推薦。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總站監管的工程,直接將申報材料報送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總站。
第七條 申報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表一式二份;
(二)工程開工前創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計劃書;
(三)申報企業和申報工程在規定時限內無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證明;
(四)申報工程的全部安全內業資料,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和施工機具等10個部分;
(五)市(州、地)建設局對施工現場的檢查記錄(包括檢查評分表和檢查意見);
(六)施工現場各施工階段、各施工部位的安全設施落實的相關影像資料(光盤)及施工管理全貌與特色的照片(4至5張)。
第八條 市(州、地)建設局對申報工程采取日常檢查、隨機抽查和不定期暗查等方式進行審查篩選。檢查次數不少于2次(含申報前一個月內的檢查),重點檢查施工現場的場容衛生、安全防護、消防和環境保護等,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評分,每次得分均應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可以推薦。
第九條 根據工程情況,每年受理兩次申報(4月30日、8月31日前),由各市(州、地)建設局統一將本地區推薦工程的申報資料送到評選委員會辦公室。
申報資料不完善或逾期送達的,將不予受理。
第十條 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評選資格。
第三章 評選和表彰
第十一條 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評選標準為《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第十二條 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的評選,嚴格依照有關標準和規定,結合有關管理部門的日常管理進行綜合評定,并按照優中選優、寧缺勿濫的要求,每年獲獎工地一般不超過20個。
第十三條 評選辦公室于每年5月份、9月份分兩次組織專家對申報工程進行復查,并將復查情況報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每年底對復查結果進行審查,評審達到80分以上的,在貴州建設信息網上公示,無異議的,評為當年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并由省建設廳授予“貴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稱號和頒發獎牌,向社會公布。
同時對獲獎項目的項目經理(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進行表彰。
第十四條 在全國建筑安全大檢查中評分為80分以上的工地,直接評為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在申報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期間及榮獲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稱號后,應繼續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對發現有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的(二)、(三)、(四)、(五)規定情形之一的工地,將被取消評選資格、撤銷已取得的榮譽稱號。
第十六條 參與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申報、推薦、評選工作的人員,必須秉公辦事,行為規范,廉潔自律。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其他專業工程需申報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的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建設廳負責解釋?! 〉谑艞l 本辦法自2007年月1日起實施。
附件2
貴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申報表
工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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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層數 |
地上 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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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 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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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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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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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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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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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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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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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承包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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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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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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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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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情況 |
?立項 ?用地許可 ?規劃許可 ?施工圖審查 ?招投標 ?質量監督 ?安全監督 ?施工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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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近兩年及本工程事故情況: 填寫人(簽字): 填寫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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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填寫人(簽字): 填寫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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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單位意見 |
申報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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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意見 |
(蓋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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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意見 |
(蓋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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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意見 |
(蓋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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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地)建設局意見 |
(蓋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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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評選委員會辦公室意見 |
(蓋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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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評選委員會意見 |
(蓋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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