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黃果樹杯”優質施工工程評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國家《質量振興綱要》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促進我省建筑施工企業加強質量管理,爭創名牌工程,推動建設工程質量水平的不斷提高,增強企業市場競爭能力,決定在全省建筑行業開展貴州省優質施工工程評選活動,特制定本辦法。
獎名定為貴州省“黃果樹杯”優質施工工程(以下簡稱黃果樹杯)。
第二條 黃果樹杯是我省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方面的最高榮譽獎,獲獎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我省或國內一流水平。
第三條 省建設廳成立黃果樹杯評選委員會,負責組織評選活動。
評選委員會主任委員由省建設廳分管廳領導擔任,副主任委員由省建筑業協會、省建設廳施工處和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省建設廳施工處、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部分大中型建筑施工企業和有關單位專家組成。
評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評選活動中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省建筑業協會。
第四條黃果樹杯評選活動堅持自愿、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每年評選一次,獲獎名額不超過20名。
第二章評選工程范圍
第五條評選工程范圍為已實現設計功能并投入使用的工程。主要工程類別及規模見附件1。
第六條以下工程不列入評選范圍:
一、竣工后被隱蔽的難以檢查的工程或保密工程。
二、住宅小區內的單體住宅工程。
三、已經參加過“黃果樹杯”評選未被評選上的工程。
四、工程竣工驗收超過三年的工程。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七條申報企業
在本省施工的建筑施工企業均可參加評選。申報單位在上年度被取消申報資格、獲獎資格的,或在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內發生過一起三級以上(含)或兩起四級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不能參加本年度評選。
建筑施工企業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受到省、部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資質降級處罰的,三年內不允許申報黃果樹杯。
第八條申報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基本建設程序;
二、工程設計合理、先進,符合國家和行業設計標準、規范,并經過施工圖審查;
三、工程施工符合國家和行業施工技術規范及有關技術標準要求,質量合格,達到省內或國內同類型工程先進水平且在施工中未出現四級以上質量安全事故;
四、開工時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報送了創優計劃;
五、已通過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六、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未擅自改變原設計用途,并經半年以上的使用檢驗,未發現質量問題和質量隱患;
七、工業工程除符合以上各款條件外,其各項技術和經濟效益指標應達到本專業省內或國內先進水平;
八、住宅小區工程除符合本條一至六款要求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小區總體設計符合城市規劃和環境保護等有關標準、規定的要求;
(二)公共設施配套齊全且均已建成;
(三)所有單位工程質量全部達到合格;
(四)住宅工程必須全部竣工且應達到基本入住條件,入住率在40%以上。
九、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質量檢測必須合格;
十、推廣節能省地型應用技術或建筑業十項新技術應用的工程應優先推薦。
第九條申報主要承建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以土建工程為主體的工業建設項目中,承擔了主廠房和其他與生產相關的主要建筑物、構筑物的施工。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工程中,承擔了主體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擔了主體結構和部分裝修裝飾的施工。
四、以安裝工程為主體的工業建設工程中,承擔了主要生產設備和管線、儀器、儀表的安裝。
第十條 申報主要參建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與總承包企業簽訂了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程量應超過工程總量的15%以上;
三、完成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質量全部達到合格。
一個工程申報主要參建施工企業不得超過三個,并由主要承建單位進行申報。
第十一條 同一項工程申報黃果樹杯,允許兩家建筑施工企業聯合申報,但必須提供聯合成員共同簽訂的投標協議書和聯合成員與招標人共同簽署的工程承包合同。
住宅小區或小區組團如由多家建筑施工企業共同完成,應由完成工作量最多的企業申報。
第十二條同一家建筑施工企業在一年內申報黃果樹杯項目不限。
第四章申報程序與申報材料
第十三條 申報程序:
一、每年9月份,申報單位根據建設工程分級管理原則向省或工程所在地地級建筑業協會、專業協會申報;申報單位應提交《貴州省“黃果樹杯”優質施工工程申報表》(見附件2)及有關申報材料。
二、各受理申報的協會應在《貴州省“黃果樹杯”優質施工工程申報表》中提出具體評估意見,并報經市(州、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出具正式文件向黃果樹杯評選辦公室推薦。推薦申報兩項以上工程時,應在申報文件中說明推薦申報評選次序的具體意見。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由受理申報的協會報工程所在地地級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向黃果樹杯評選辦公室推薦。
專業性工程由受理申報的協會逐級報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向黃果樹杯評選辦公室推薦。
第十四條黃果樹杯評選辦公室依據本辦法對被推薦工程的申報資料組織初審,并將未通過初審的工程告知推薦單位及申報單位。
第十五條 申報資料的內容和要求:
一、內容:
(一)申報資料總目錄,并注明各種資料的份數;
(二)《貴州省“黃果樹杯”優質施工工程申報表》一式兩份;
(三)立項資料(原件):工程立項文件,有關部門的核準文件或備案文件等;
(四)工程項目計劃任務書的復印件1份;
(五)施工圖審查批準書;
(六)地級以上優秀工程設計證書或工程設計合理、先進的證明文件1份;(設計合理、先進證明文件可由設計單位出具)
(七)施工前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報送的創優計劃書和質量監督機構對該工程質量情況的意見;
(八)工程技術管理資料(含圖紙一套)、質量控制資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及主要功能記錄;(其中按規定應為原件的必須提供原件)
(九)總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書復印件1份;
(十)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資料復印件1份;
(十一)有解說詞的工程錄像帶一盒(或多媒體光盤),五分鐘以內;
(十二)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質量檢測合格報告;
(十三)申報企業在規定時限內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證明(地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
(十四)申報工程是否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出具部門同上);
(十五)申報工程是否有節能省地型應用技術及建筑業十項新技術推廣的證明(出具部門同上)。
二、要求:
(一)《貴州省“黃果樹杯”優質施工工程申報表》由省建設廳統一印制。申請表必須寫明對工程質量的具體評價意見,未簽署具體評價意見的無效;
(二)申報資料應書寫工整、清晰、易辨認;
(三)申報資料必須準確、真實、涵蓋所申報工程的全部內容。涉及建設地點、投資規模、建筑面積、結構類型、質量評定、工程性質和用途等數據和文字必須與工程一致。若有變更,應有相應的變更手續和文件說明;
(四)工程錄像帶內容包括:工程全貌、工程竣工后的各主要功能部位,工程施工中的基坑開挖、基礎施工、結構施工、門窗安裝、屋面防水、管線敷設、設備安裝、室內外裝修的質量水平介紹,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體現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措施等。
第五章 工程復查
第十六條 被推薦工程的申報資料經初審合格后,黃果樹杯評選辦公室根據申報工程類別和數量,組織若干個復查小組進行現場復查,被查工程所屬地區建筑業協會或有關專業協會選派1人配合工作。
第十七條工程復查程序、內容和要求:
一、聽取承建單位對工程施工和質量的情況介紹。主要介紹工程特點、難點,施工技術及質量保證措施,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水平和質量評定結果。
二、實地查驗工程質量水平。凡是復查小組要求查看的工程內容和部位,必須予以滿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絕。
三、聽取使用單位對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復查小組與使用單位座談時,主要承建單位和主要參建單位的有關人員應當回避。
四、核實工程有關內業資料。
五、復查小組對工程復查的有關情況進行總結評議。
六、復查小組向評審委員會提交書面復查報告。
第六章 工程評審
第十八條黃果樹杯的評審工作由黃果樹杯評選委員會組織進行。
第十九條評選委員會根據復查小組提交的復查報告,對申報工程進行評審,超過一半以上票數的工程確定為獲獎工程,并在貴州建設信息網上公示5天。
第七章 獎 勵
第二十條省建設廳和省建筑業協會每年召開頒獎大會,向榮獲黃果樹杯的主要承建單位頒發獎杯、獲獎證書和授予獎牌,向榮獲黃果樹杯的主要參建單位頒發獲獎證書,并對獲獎企業通報表彰。主要承建單位可在獲獎工程上鑲嵌統一榮譽標志。
有關地區、部門和獲獎企業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對獲獎企業和有關人員給予獎勵。
第二十一條對符合魯班獎條件的獲獎工程將推薦參加國家優質工程魯班獎評選活動。
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復制獎杯、獎牌、獲獎證書。
第八章附 則
第二十三條參與黃果樹杯評選活動的單位及人員必須秉公辦理,行為規范,廉潔自律
第二十四條對于已經獲得黃果樹杯稱號的工程,若發現存在重大質量問題或隱患的,將取消其黃果樹杯稱號,并收回相應獎杯、獎牌和證書。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一、工業建設項目(含土建和設備安裝),工程規模見下表
行業 項目 |
計 算 單 位 |
規 模 |
|
鋼鐵工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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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聯合企業 |
年產鋼 萬噸 |
1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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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鋼廠 |
年產鋼 萬噸 |
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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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鐵礦山 |
年產鐵礦 萬噸 |
3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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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鋼鐵工業建設項目 |
總投資 萬元 |
2500以上 |
|
有色金屬工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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鎳聯合企業 |
年產金屬鎳萬噸 |
0.5以上 |
|
其它重金屬聯合企業 |
年產金屬 萬噸 |
1以上 |
|
采選廠 |
年采選礦石萬噸 |
100以上 |
|
氧化鋁廠 |
年產氧化鋁萬噸 |
10以上 |
|
電解鋁廠 |
年產電解鋁萬噸 |
2.5以上 |
|
常用金屬冶煉廠 |
年產金屬 萬噸 |
1.5以上 |
|
重金屬加工廠 |
年產 萬噸 |
1以上 |
|
輕金屬加工廠 |
年產 萬噸 |
2.5以上 |
|
其它有色金屬工業 |
總投資 萬元 |
7500以上 |
|
煤炭工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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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礦區 |
年產 原煤 萬噸 |
100以上 |
|
選煤廠 |
年產 萬噸 |
25以上 |
|
其它煤炭工業 |
總投資 萬元 |
500以上 |
|
化學工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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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廠 |
年產硫酸 萬噸 |
4以上 |
|
燒堿廠 |
年產燒堿 萬噸 |
0.4以上 |
|
純堿廠 |
年產純堿 萬噸 |
2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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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肥廠 |
年產磷肥 萬噸 |
10以上 |
|
化學纖維單體 |
年產單體 萬噸 |
0.5以上 |
|
塑料廠 |
年產 萬噸 |
0.5以上 |
|
橡膠輪胎加工廠 |
年產 萬套 |
10以上 |
|
農藥廠 |
年產 萬噸 |
0.15以上 |
|
磷礦 |
年產 萬噸 |
15以上 |
|
硫鐵礦 |
年產 萬噸 |
10以上 |
|
其它化學工業 |
總投資 萬元 |
2500以上 |
|
電力工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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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廠(火電) |
裝機容量 兆瓦 |
1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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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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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 項目 |
計 算 單 位 |
規 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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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礦山設備 |
年產量 萬噸 |
0.25以上 |
|
石油化工設備 |
年產量 萬噸 |
0.25以上 |
|
工程機械 |
年產量 萬噸 |
0.25以上 |
|
發電設備大電機廠 |
年產量 兆瓦 |
75以上 |
|
通用設備廠 |
年產量 萬輛 |
1500以上 |
|
汽車廠 |
年產量 萬輛 |
3以上(輕型)0.05以上(重型) |
|
拖拉機廠 |
年產量 萬輛 |
0.25以上(輪胎式)0.05以上(履帶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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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機廠 |
年產量 萬馬力 |
1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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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機械工業 |
總投資 萬元 |
5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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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工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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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廠 |
年產量 萬噸 日產量 噸 |
10以上(特種水泥) 10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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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玻璃廠 |
年產量 萬箱 |
25以上 |
|
玻璃纖維廠 |
年產量 噸 |
500以上 |
|
石灰石礦 |
年產量 萬噸 |
25以上 |
|
石棉礦 |
年產量 萬噸 |
0.0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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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膏礦 |
年產量 萬噸 |
5以上 |
|
石墨礦 |
年產量 萬噸 |
0.15以上 |
|
其它建材工業 |
總投資 萬元 |
1000以上 |
|
輕工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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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纖維廠 |
年產量 萬噸 |
單體0.25以上長絲0.15以上短絲0.3以上 |
|
棉紡織廠 |
棉紡錠 萬枚 |
2.5以上 |
|
印染廠 |
年產量 億米 |
0.2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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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紙廠 |
年產量 萬噸 |
0.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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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糖廠 |
日處理原料萬噸 |
250以上 |
|
鹽廠 |
年產量 萬噸 |
井、礦鹽5以上 |
|
毛紡、麻紡、絹紡 |
紡錠 萬枚 |
0.2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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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脂肪酸 |
年產量 萬噸 |
0.2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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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洗滌劑 |
年產量 萬噸 |
1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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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表(新建) |
年產量 萬只 |
2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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縫紉機(新建) |
年產量 萬架 |
8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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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新建) |
年產量 萬輛 |
1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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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 |
年產量 萬噸 |
0.2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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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輕工業(包括醫療機械) |
總投資 萬元 |
5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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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以上列出的工業建設項目規模中,只評選工業建設項目中的主體工程。
二、交通、郵電、水利和電力建設工程的主體工程造價2000萬元以上。
三、公共建筑、園林建筑工程
(一)10000座以上的體育場。
(二)2000座以上的體育館。
(三)1000座以上的游泳館。
(四)8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劇院。
(五)150間客房以上的飯店。
(六)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以上的辦公樓、寫字樓、綜合樓、營業摟、候機樓、鐵路站房、教學樓、圖書館等。
四、市政工程
(一)投資總額1000萬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廣場、停車場、公交保養場、橋梁(立交橋)、排水(含泵站)、防洪、隧道工程。
(二)5萬立方米/日以上供水廠、3萬立方米/日以上污水處理廠。
(三)3.2萬立方米以上的燃氣儲備站、5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氣儲灌站。
(四)日處理垃圾100噸以上的垃圾處理場。
(五)工程造價1000萬元以上的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含園林綠化),其中園林綠化工程的綠化面積15000平方米以上。
四、住宅工程
(一)非住宅小區內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以上的單體住宅。
(二)建筑面積40000平方米以上的小區或組團。
(三)5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套別墅群。
五、裝飾工程
新建、翻建、改建、改造的公共建筑工程,其裝飾面積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價800萬以上(含內外裝修,不含設備)。
六、古建園林工程
建筑面積1500平方米以上。
七、其他工程
規模無具體劃分標準,但工程造價2000萬元以上的單體工程。
附件2
貴州省“黃果樹杯”優質施工工程
申報表
工程名稱
申報單位
申報日期
貴州省建設廳制
工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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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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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規模 (m2/萬元/跨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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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結算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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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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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 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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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開工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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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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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參建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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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竣工驗收的單位及驗收意 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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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主要優點及申報理由: |
工程質量情況一覽表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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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驗收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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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分布(子分部)工程總數(住宅小區、單位工程個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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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使用單位)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
勘察單位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
設計單位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
監理單位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
質量監督部門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
市(州、地)建筑業(專業)協會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
市(州、地)建設(市政、專業)主管部門或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
黃果樹杯評選辦公室(省建筑業協會)初審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
黃果樹杯評選委員會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
建筑業查詢服務